问题 |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证责任。
二、涉及子女方面的举证责任有以下情况: 1、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女方与他人生育的,争议焦点应为该子(女)与男方有无血缘关系,应由男方负举证责任。 2、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被告)的收入情况,由本人负各自一方经济收入情况的举证责任。 3、双方争子女抚养权或都不想抚养孩子的,争议焦点为离婚后的子女归谁抚养,由各方负责各自对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的举证责任。 4、对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由双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5、对探视方式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探视子女的方式,举证责任分配同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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