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要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家暴不一定要离婚,如果夫妻一直以来感情比较好,对方也并没有潜在的家暴情节或者家暴性格,只是偶尔殴打配偶,并不一定马上要离婚。
但是如果男方存在大男子主义,具有严重的暴力情节,已经多次甚至严重伤害过女方,那么女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需要带下列证件: 一、诉讼状。 二、原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三、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 四、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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