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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业委会的经费来源
分类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
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也规定“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二、依据以上法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或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业主大会决定,由全体业主分摊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中列支,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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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8: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