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望坛回迁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买房产的消费者拥有合同解除权。如果合同的另一方在主要义务方面存在延迟执行,并经过适当的催促期后,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仍然未能如约履行,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解除该合同。然而,解除权的有效期限仅有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购买者可以随时通知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但若超过了这个期限,购买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除非是因为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其次,购买者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时,他们必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如何计算由于违约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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