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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理人购房定金合同有法律意义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定购金合同纠纷中,因代理人获得委派且经由相关法定公证程序后所签署之合同具备合法性及有效性。为了确保代理人代表权得以执行,建议进行委托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权威性。如果签名人并非订约本人,并且未获取对方关于代理授予的正式公证书文件,则此类合同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定金合同的成立,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双方应当就定金担保的具体事项达成共识;其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最后,定金担保合同应明确载明依照法律规定必须记载的各项内容。在处理购房定金合同纠纷时,可选择以下四种途径:第一,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解决;第二,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第三,依据与开发商达成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四,若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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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3: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