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交房可以延期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买的房产若逾期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视为违约行为。如果开发商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收到催促而履行相应义务,购买者无法解除合同,然而可要求开发商对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处理;反之,若开发商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催告仍然未能如期履行合同条款并未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说明,那么购买者有权解除该合同,而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权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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