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骂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客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遭遇开发商无法按照预期时间交付房屋的情形时,购房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应当及时向开发商发送带有明确性质的书面催告书,由此确定双方在该项交易中的最后履约期限,同时,也应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此项合同义务。 其次,若在经过书面催告超过整整三个月后,情况依然未能获得有效解决,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根据相关法规行使法定解除权,进而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等方式,以补偿可能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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