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如何公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过程中,您需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请您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等相关资料文件,前往公证机关填写并提交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格; 其次,公证人员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审理和审核,随后向您告知是否合格并要求您继续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紧接着,经过申请人的合法支付,我们将正式开始公证程序;在公证过程中,公证员将会分别与买卖双方进行深入的交谈,并根据谈话内容制作相应的谈话笔录; 最后,我们将为您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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