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违约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出现重大质量瑕疵的情况下,业主有权依照合同规定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依约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到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日常居住以及使用,那么业主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其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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