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怎么不要保证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范,在申请进行取保候审时,当事人可不需要支付保证金,只需满足下述四个特定条件中的任何一项便可: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若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再者,若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此举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案件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皆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无需额外支付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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