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余姚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关于定金的处理方式为如下所示:若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则定金可被视为购房款项或者退还;当开发商违约并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之时,定金亦可予以退还。
然而,在卖方违约并导致合同目的未能达成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请求对方按两倍金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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