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打官司流程再审需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依据契约合同履行其签署之义务,违约方应当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义务。在如此情形之下,倘若是合同内已详细规定了各类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式,则务必严格遵循合同内的条款进行实施,不可擅自对其进行修改或者持有其他观点。当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无法完全填补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时,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交诉讼请求,以调整并增加所需赔偿额。同样地,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所受经济损失过多时,受害者亦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出适当降低违约金的要求,从而使实际损失能够获得尽可能完整的赔偿。假如合同中明确未设定违约金项目,那么便可以根据实际受损情况和严重程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和评估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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