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侵权怎么判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行政管辖。当事人要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调解专利纠纷请求)的,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地或专利侵权行为地的专利行政部门管辖。
2、法院管辖。 (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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