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判决一房多卖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要强调指出,同一所房屋同时进行多次销售或者预售的行为不仅违反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更是触犯了中国刑法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如果有人通过夸大宣传、制造假象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信任,进而促成多份房屋买卖协议的签订,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并因此而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更为详细地说,如果在购房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例如故意隐瞒房屋实际状况、编造抵押债务等情况,使得买方蒙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并且这种损失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那么涉案人员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单处罚金的严厉惩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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