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柳州商品房退房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欲申请退房,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首先是由购房者与卖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其次为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产超过一定时间期限; 再者,若卖方所提供房屋的质量未达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者经过修复后仍然无法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 此外,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最后,当卖方所出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也可视为申请退房的合理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