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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遵义买房交定金后买方违约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定金作为一种具担保性质的财物,其作用并不仅仅局限于制约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同时也能够对收取定金的另一方当事人形成约束力。倘若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那么该笔定金将无法收回;反之,若是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有违约定,他们便需向购房者支付相当于定金两倍数额的赔偿金。例如在房地产交易中,如房屋出卖方因房价上涨而心生悔意,不愿再将房屋出售给购房人,这便是出卖方的违约行为。此时,根据定金罚则,出卖方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若双方当事人因定金返还事宜产生纠纷,且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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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6: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