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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买房选中房退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当购买方选择提出退房时,他们可以利用挂号信、传真的形式或电话的渠道,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传达这一意愿。
然而,若退房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约行为引发的,那么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例如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储蓄利息以及购房所需缴纳的税费等等,都应该由该公司来承担。
另外,如果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则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但如果合同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无法完全弥补损失的话,购买方还可以额外要求赔偿。而对于因为购买方的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者双方就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等原因导致的退房情况,房地产开发公司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其次,在购买方提出退房请求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义务全额退还购买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同时还需负责为购买方办理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所有相关手续。在此期间,如果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房地产开发公司有责任代为购买方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和利息。
最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在购买方发出退房通知后,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归还给购买方,并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事项,从购买方发出退房通知的第16天起直至购买方实际收到全部房款为止,房地产开发公司每日应向购买方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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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7: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