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舟山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合同自支付款项之定金之日起立即生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实证,对房屋交易环节中,卖家若违背允诺行为而接纳购房定金之事,有明确规定需强行采用定金罚则,据此,应退还全部定金并履行契约所约定的各项义务。对于此类情形,定金金额常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但须保证其数值不超越订约标的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逾越此标准的超额部分将丧失法律约束力。基于上述前提,收到定金的一方若无合理原因而违约,必须向卖方双倍偿还此项定金;反之,若为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款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明文规定,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时正式成立。定金的具体金额由当事人共同商议决定;
然而,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并不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多于或少于约定金额,均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