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款纠纷执行时间是怎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提起法院的强制执行之时,其通常会在生效判决约6个月的期限之内完成,然而中止执行的具体期限则需进行扣除。若确实存在特殊情况而必须予以延长者,必须经由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法律机构会面向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诸种手段强制执行,例如查询、冻结、以及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另外,也可能涉及到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等操作。 2、在判决生效之后的两年时间里,您均有权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一旦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那么就不会再有任何期限的限制!法院将会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比如查封账户、查封不动产等等,以确保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3、对于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其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如果需要继续冻结,则应在冻结期限届满之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相关机构办理续冻手续。否则,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将被视为自动解除了冻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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