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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迁房一房二卖最新规定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卖家在同一时间内,通过签署两份买卖协议,将同一处房产出售给两位不同的买家的行为。这也被称为房地产业中的双重买卖现象。针对房地产业中出现的此类纠纷,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如果卖家先与其中一位买家签订了买卖协议,然后再与另一位买家签订协议,并且在后者支付了全部款项并完成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之后,卖家才向前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在此种情况下,尽管前后两份买卖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后签订的协议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因此,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后签订协议的买家已经实际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前后两位买家所享有的权利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后买家因为其债权已经得到充分实现,已经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所有者,所以他们所享有的是基于该房产所有权而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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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2: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