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定金协议这一问题时,其法律效力从支付定金那一刻起便得以生效。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明确规定,在进行房产等重大资产交易活动期间,如若卖方在接收到买方支付的购房定金之后,采取了违背承诺之举,那么,将依法执行定金罚则:原来的定金必须无条件全部退还给买方,并且还应当承担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这里值得强调的是,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其数额不得超过交易标的物价值的20%,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未能履行约定,同样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违约行为已经发生,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