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时间,其计算周期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明了权利受损的那一刻起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权利受损之日起逾期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不再给予法律保护。
此外,如果涉及到不动产产权及登记返还财产方面的问题,那么就不存在诉讼时效上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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