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法院拍卖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方有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争议,您可向法院递交对我方具备法律效力的拍卖认证或判令,以清晰、确切地展示我方在房地产市场上成功完成竞拍之事实,从而据此要求贵方尽早迁离原处。
此外,宜积极主动与执行官取得有效沟通,并向法院正式递交申请,以坚定的决心强调并要求法院采取果断措施,完成该房产的清退任务。对于土地产权归属这一问题,须知房产本身并不能作为独立标的进行拍卖处理。因此,阁下或许有必要考虑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或检察机构提出异议申诉,尝试撤销原有的拍卖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物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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