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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脑袋一热交了2万购房定金能否无条件退还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购房者收取以预订款为形式的相关费用时,该笔款项在双方签署正式合同后,必须按照相应比例转换为房屋售价。若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成功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房地产开发商需全额退还先前收取的所有费用给购房者。当然,如果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其他具体协议的情况下,则应按照该协议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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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3: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