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购房反悔定金怎么退回去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定金协议一般情况下是不被允许退还的,它的有效期自实际交付出定金的那一刻开始计算。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完成其义务之后,定金应当折抵债务,或者将之取回。倘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没有依照约定履行债务,那么他就无权向对方索要定金;同样地,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没有依照约定履行债务,那么他需要向对方双倍赔偿相同金额的定金。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如果买受人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决定不再购买房屋,那么这笔购房定金将不会被退还给他。如果买受人因为自身的原因而选择放弃购买房屋,那么他就失去了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1.关于开发商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所销售的商品房并不符合销售条件,那么他们就不得进行销售,并且也不得收取任何具有订金性质的费用。换句话说,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使得买卖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合同,而买方已经支付了所谓的“定金”,那么无论双方在之前的协议中是否有过关于退还“定金”的约定,开发商都应该无条件地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以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订立,那么出卖方仍然需要返还定金给买方。举例来说,如果买受人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支付房款,例如房地产政策的突然调整,购房资格受到严格限制,首付款比例大幅提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或所得税的期限延长等,那么此时押金也是可以被退还的。
3.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到、避免或者克服的一些客观情况。例如,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当事人在缴纳定金时所选定的商品房并不符合销售条件。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买受人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并无须双倍返还定金,只需全额返还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