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计算天数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依据合同中明确的房屋交付日期为起点,方能进行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时间计量。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如期交付房屋,且经过正式的督促后,仍未在三个月内履行应尽职责且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与理由,买方便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有权向开发商追讨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费,同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若商家在经由敦促之后的三个月内成功完成交付任务,则合同将不会被解除,但买方仍有权要求开发商对超过约定期限而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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