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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五证不全违法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证件不全的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倘若开发商未能提供全套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应审慎考虑购买行为,以规避后期因证件缺失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次,若购房者已经完成购买或在未知真相的情况下支付款项并签署购房协议,在了解实情之后,可依法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约;
如若开发商不予配合,购房者还可向所属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寻求援助,乃至诉诸法律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五证”,分别代表着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以及商品房预售等方面的权利证书,唯有在取得前述四项证书的基础上,方能申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如果开发商连最基本的四证都未齐全,那么毫无疑问其预售许可证也无法获得。在此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利息以及赔偿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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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