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借钱40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生个人向他人借取款项达四十元且迟迟未予归还的情况,债权人可行使申请支付令之权利,将此诉求提交至相应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在撰写支付令申请书时,应详细列明请求支付的具体金额以及相关事实与证据作为支持依据。 若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则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须在收到支付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对拖欠债务事宜做出清偿,若在此期限内未能提出有效异议并未实际履行支付令之内容,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期债务人能够尽快偿还借款。 如债务人仍拒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进一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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