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五证不全能签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未取得齐全证件的情形,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若开发商五项必要证件仍未完备时,购房者须审慎考虑是否决定购置房产。如此避免日后因相关证件不足而对自身造成潜在经济损失。 其次,倘若购房者在毫不知情或受误导的情况下支付了款项并签署了契约文件,在得知实情后便有权申请撤销购房交易,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如果开发商未能积极配合解决问题,购房者可向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投诉,甚至诉诸法律途径,通过法院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谓“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仅当开发商具备前述四种证件之后,方能申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若开发商五证不全,则必然无法获得预售许可证。在此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利息以及赔偿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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