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房东违约怎样陪偿房租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店铺租赁过程中的房东违约赔偿问题,其具体赔偿标准应依照合同中所列明的条款进行执行,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上限不应超过合同签订时的金额之30%。当商铺租赁合同尚未结束,却遭遇了房东违约的状况时,作为租户,您有权利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取何种措施应对:
首先,您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继续享有租赁权; 其次,您亦可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若合同中并无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者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损失远超房东所支付的违约金,那么您还可以进一步要求房东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倘若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您同样拥有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程度上的随意性,当事人可以事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及幅度,然而,这种约定必须遵循公平原则,不能明显偏袒任何一方。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超出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法院将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以确保法律公正性的实现。在您选择退租的情况下,尽管无需再支付未来一年的房租,但仍需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租赁期间内,如您未经许可擅自退租,您应当按照合同总租金的适当比例,向房东支付违约金。由于此前并未约定违约金事宜,因此您现有的权利便是与房东协商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若该数额过高,您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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