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出资款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置房产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处理方式如下:若婚后,父母给予全额资金或者首付,并且自行承担随后的贷款费用,同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出资一方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应被视为对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赠予;反之,如果婚后,父母仅提供了首付款,而房屋所有权则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或者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甚至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那么此种情况下,房屋应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予。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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