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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售楼部买房后退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当买房人决定撤回购买房屋的意愿时,可以通过挂号信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正式告知开发方其决定撤销购买意向。若由于开发商自身的违约行为引发买家撤销购买意向,那么相应的经济损失(例如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储蓄利息、房产交易产生的税费等)皆应由开发商负担;而若是购房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关于撤销购买意向前的赔偿准则,则应依照该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买方可进一步请求额外赔偿;若因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是买卖双方对于付款方式存在分歧等因素导致撤销购买意向,开发商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在买房人正式提出撤销购买意向的要求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并负责协助买家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相关的购房合同手续。在此期间,若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开发商需代为履行买家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3、在买房人正式发出撤销购买意向的通知后,开发商须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归还给买家,同时还需要妥善处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若因故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事项,从买房人发出撤销购买意向通知的次日起算,直至买家成功收回全部购房款项为止,开发商每日需向买家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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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