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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法院延长审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中的审判期延期通常源于案情错综复杂、牵涉广泛等诸多因素。
一般而言,一审公诉案件应于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法定情形之一者,需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
若因特殊情况仍需延长,则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而二审案件则应在两个月内审结完毕。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法定情形之一者,需经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方可延长两个月;
若因特殊情况仍需延长,则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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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9: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