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上海市人民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了重复售房的现象,买方享有请求开发商对因这一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合法权益,或有权撤销双方此前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并进一步要求退还其先前已经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金额连同相应的利息。
此外,若卖方擅自决定将该处房屋再度出售给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已使得原本拟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执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作为购房者的您便拥有权利请求解除这份合同关系,并要求返还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最高额度可达到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的两倍之多。这种权利同样适用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生效后,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而再次将同一房产出售给他人,从而导致买方无法顺利取得房产的情况。在此类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相关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7: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