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因质量问题算不算延期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房屋交付问题属于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环节之一。
然而,若仅涉及到一般的质量问题,例如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等,这些问题并不会对交付行为的顺利完成产生阻碍效应。只要符合了交付标准,相应房屋已经符合法定交付条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这并未妨碍合同主要目标的实现,且并不构成重大违约现象。因此,此种情况完全可采取简单的修复、修改或补偿损失方式加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交付之后出现新的质量问题或是原先隐藏的缺陷开始显现出来,那么卖方就必须承担起保修责任。如果卖方拒绝进行修复工作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买方有权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代为修复,而修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失则应由卖方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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