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购房定金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虽然缴纳了定金后并非必然能够退还,但是若有证据表明此种情况得以发生,收取定金一方则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对方返还两倍的定金。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当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时,定金应被视为价款或予以收回; 然而,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此时,该方无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该方应当以加倍形式向对方向退还已收到的定金。 其次,关于购房合同签订之后能否退还违约金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这仅限于在支付违约金的前提下才会出现。换言之,如果支付违约金的一方并非由于违约行为而支付违约金,而是出于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而采取的预先支付措施,那么,在后期并未实际违约的条件下,违约金通常是可以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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