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卖掉后怎么退面积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房屋面积差异补偿问题的明确定义与具体规定,若该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双方在合同中所达成共识的面积,并且其误差比例未超越总建筑面积的3%以内,则此类情况下,购房者需按照原先商定的价格,全额补足对应的楼房款项。反之,倘若误差比例超过这个设定值,则超出部分的楼房款项应由出卖方承担,同时房屋的所有权亦将归还至购房者手中。
然而,若实际测量结果显示,房屋面积较之于合同约定的数值有所减少,且在此种情况下,误差比例仍然在总建筑面积的3%以内,那么楼房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应由销售方无条件地返还给购房者。但是,若误差比例超出上述限定范围,那么超出部分的楼房款项应当以双倍的方式偿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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