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阳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实际情况中,倘若因相关原因引发的违约行为确需取消时,必须首先与相对方进行深入磋商,达成共识,并且主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尽早签署书面形式的解除合同协议,若涉及中介机构的参与,则必须由三方当事人亲自出席,共同在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上签字确认后方能正式生效。
2.在签署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之时,务必要对合同失效的具体日期、合同的全称、合同编号以及需要解除的具体条款等内容进行详细且明确的规定,待双方或三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 3.若其中一方由于身处异地等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的场合,在获得相对方的许可之后,可向其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4.若双方就违约及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等事项已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口头约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保留录音资料、传真文件等证据,以便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中,能够有效保障自身利益免受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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