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动迁房的预售合同补办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您按照以下两种具体情况进行操作,以完成购房合同的补办流程:
首先,若在购房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发生遗失现象,此时只需对剩余的合同进行作废处理,随后重新签署新的合同即可; 其次,如果预售登记已经完成,并且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之前发现购房合同不慎丢失,那么您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一则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并在声明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前往预售登记机关提交申请,要求注销原有的合同内容,然后再重新签署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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