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烂尾房到期不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后未交付便发生烂尾楼情况的应对策略探讨。所称“烂尾楼”是指已经完成土地使用与规划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启动施工后由于开发商资金匮乏,无法继续进行后续投入和建设,或者因为陷入债权债务纠纷而导致工程停滞超过一年以上时间的情况。针对这类问题,我们提供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首先,如果您在购买房屋之后尚未实际交付,却发现楼盘已经出现烂尾现象,那么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共同商定出一个妥善的处理方式; 其次,如果在购买房屋之后尚未实际交付,却发现楼盘已经出现烂尾现象,您也可以选择直接找到开发商,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此基础上解除购房合同; 第三,如果在购买房屋之后尚未实际交付,却发现楼盘已经出现烂尾现象,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最后,如果在购买房屋之后尚未实际交付,却发现楼盘已经出现烂尾现象,并且开发商拒绝与您进行有效沟通,那么您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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