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托管租金怎么追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租赁合同所引发的纠纷导致损失出现时,相关的当事人有权利进行协商以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交至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在特定情况下,如承租人未能依照租赁协议约定的方式合理地使用租赁物,或违反了租赁物的特殊性质处理租赁物,因其行为而直接导致租赁物受损的情形,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法律适用】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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