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五证不全的房子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开发商未能出示齐全五证的情况下,购房者不应考虑购买该房产,以防止因证件不全导致后续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以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2.若购房者在不知情或受欺诈的情况下付款并签署了相关合同,在得知真相之后仍然有权利行使自身的撤销权,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及利息等; 3.如果开发商拒绝积极配合处理购房者提出的申诉,购房者有权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谓的“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在拥有前述四个证书的前提下,开发商才能够获得预售许可证。在此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利息以及不超过已支付房款一倍的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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