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银行放款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不同的情形,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若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房屋时未能满足销售所需的法定条件,从而导致购房者无法成功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此时,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企业全额退回其所支付的房款和定金,并且进一步向其追讨适当的利息损失赔偿。 2、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提供给银行的贷款申请材料存在失实或者购房者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等原因,致使银行贷款批准流程受阻,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倘若因为国家政策调整或者银行内部规定的改变而导致购房者原本预期能够获取的贷款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同样有权利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其已支付的房款和定金,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因此,在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署正式合同之前,务必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如遇贷款审批不通过,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开发企业须无条件退还首付款”,以此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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