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协议夫妻一方签字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若仅由夫妻中的一方签署相关协议进行交易,则此项交易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合法有效的代理行为。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依法享有对于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利。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未经过另一方的书面授权便擅自决定出售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那么在此情况下,假设第三方是在善意的基础上以合理的价格购入且已完成不动产所有权的登记手续,那么当另一方试图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收回该房产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