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在哪打官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产权争议的诉讼往往应在标的物所在地域的特定法院发起。若仅仅涉及普通住宅的买卖合同条款,那么便可根据被告所在地区以及实际履行步骤完成地点的地域规则来决定合适的法庭。但是,当涉及到因相关政策引发的房地产买卖和租赁纠纷时,此类案件应由相关诉讼争议所涉及物业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集中管辖和处理。这主要是因为这类问题常常与不动产产权权益紧密相连,因此被划分为专属管辖权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