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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西购房的定金不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广西南宁市购置房产时,所缴纳的定金能否获得返还,取决于你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中关于“定金”的具体约定内容及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实际情况。倘若这份合约已明确定义了定金的性质及其实际返还所需达到的前提条件,则应严格遵循合同中的约定进行操作。若在合同中并未对定金的性质及返还条件做出明确规定,或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此时便可参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若在合同中已经预先设定了解除合同的特定事由,且这些事由在未来得以实现,那么解除权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换言之,若购房协议中有明确的定金返还条款,且该条款的具体要求得到满足,那么定金是有可能被返还给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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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0: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