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了面积差就代表收房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确实存在这样的法律规定来处理房屋面积差额补偿.详细来说,若实际测量结果显示房屋面积大于在合同中所明确记载的面积,并且这个误差范围在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内时,作为买方,您应当按照先前协议中的约定价格支付相应的款项进行补偿;
然而,如果误差超出了百分之三这个标准,那么卖方就需要承担超出部分的房价款,并且把这部分所有权转让给买方。相反地,如果实际测量结果表明房屋面积小于合同中约定的数值,并且这个误差范围也在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内的话,卖方有义务向买方退还相应的房价款以及其产生的利息;但是,如果误差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卖方就必须以两倍的金额向买方返还多收取的房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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