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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截止日期如何界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则构成违约行为,业主有权主张其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开发商经多次催促仍无法在三个月期限内交付房屋且缺乏充分合理的理由解释,买方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并要求开发商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若经过催促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尽管买方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仍可要求开发商就逾期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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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