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违约退房需要什么流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领域内,法律所规定的可享有退房权利的情景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延期交付房产的时间超过了双方预先约定的期限; 其次,由于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未能尽职地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及审核批准文件,进而导致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失去效力; 再者,在没有征得购买者的同意下擅自修改房屋设计恐怕也是无法被接受的;未能成功获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无法成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经过实际测量得出的住宅面积与其最初估算的暂测面积相差超过百分之三;房屋的质量严重低于行业标准;卖方并未提前告知买方其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的计划;以及出售的房屋所涉及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行为或者买卖双方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实际上是作为拆迁补偿安置住房的真相; 最后,如果房屋的整体结构与原始设计图纸不符或者相关尺寸超出预定误差范围;以及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购买房屋的最终目的无法达成,这些都可以成为退房的理由。对于以上列举的各种情况,退房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购房者需要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开发商正式提出退房申请;接下来,开发商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退房手续的处理工作,比如负责解除或终止购房者与贷款机构之间的所有相关协议; 最后,开发商有责任全额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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