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给办证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因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而引发房产证纷争之时,购房者可依法向被告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区域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究其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建议消费者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材料,如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此外,还需精心撰写起诉书,以便向人民法院提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确实存在书写起诉状困难的情况,也可选择口头起诉,但需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知晓此事。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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